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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15日,由《环境管理蓝皮书》编委会主办的《环境管理蓝皮书:中国环境管理发展报告(2017)》新书发布会在上海举办。《中国环境管理年度报告》由中国管理科学学会环境管理专业委员会主持编纂,定位于环境管理领域的权威研究报告,在选题上结合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管理的实际需求,立足中国环境管理问题与实践,分析我国热点环境问题,分享环境管理先进经验。
报告指出,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但生态环境问题却越来越突出。目前我国面临的环境问题可概括为环境污染严重、环境风险高、生态损失大。中国政府一直高度重视解决这些问题。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把生态文明建设列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生态文明的进程明显加快。
报告认为,2016年起,中共中央、国务院开始推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中央环保督察组由环境保护部牵头成立,中纪委、中组部的相关领导参加,是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的环境保护督察。中央环保督察组组长由现职或近期退出领导岗位的省部级干部担任,副组长由环境保护部现职副部级干部担任。
2016年1月4日,中央环保督察组首站选择污染问题相对突出的河北进行督察。截止2017年9月份,除对河北省督察外,共派出四批中央环保督察组到全国范围内开展督察工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在工作中严格贯彻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高度重视公众参与,每一批中央环保督察组到达被督察省份首先将督察组联系方式通过多种方式向当地公众予以公开,特别值得提到的是督察的目的是为了及时解决问题,因此督察结果均由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地方党委反馈和向社会公开。中央环保督察组的成员中大部分是由全国各地抽调的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他们在督察中直接指出问题所在,毫不留情,这一制度对于破除地方保护主义有极大的促进作用,是对提升地方党委和地方政府的环境保护意识的巨大推动力。通过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和地方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一些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报告指出,随着中央环保督察体制机制的确立,各省、市也建立了各级环境保护督察机制;同时,各地区围绕自身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从责任机制、督导机制、工作机制等方面建立督察的长效机制,在省内开展如大气污染防治督察、自然保护区专项督察等多类环保督察,旨在破解难题,直击软肋,抓住薄弱环节,以切实有效的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通过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和地方省级环境保护督察,能够解决的问题得到了及时解决;对于比较复杂的近期不能解决的问题,也都制订了整改的长效方案。
(参见《环境管理蓝皮书:中国环境管理发展报告(2017)》p18-27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7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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