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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起执行,这种商品7天可退!这些药进医保,预计2022年就医减负逾300亿元!

2021-12-27 19:14

    本报记者 朱宝琛

    从2022年1月1日起,将有一大波与大家的投资、生活等密切相关的法律、规则、标准、目录等即将施行,比如,通过买法拍房钻限购政策漏洞行不通了,新买家用汽车出现重大质量问题七日内可退换……

    01、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落地

    《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办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这是我国首次在行政法规层面确立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是行政执法方式的一大创新,在提高执法效率、及时赔偿投资者损失、尽快恢复市场秩序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即“行政和解”。这一制度,能够及时赔偿投资者损失,且不影响其行使民事诉讼权利,充分尊重投资者对救济渠道的选择权。当事人交纳的承诺金可用于赔偿投资者损失,投资者获得及时有效救济的新途径,更加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且,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保护了当事人自身合法权益。

    需要说明的一点是,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是坚持“零容忍”要求的具体体现,并不意味当事人可以“花钱买平安”。

    另外,证监会会同财政部制定了《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证监会起草制定了《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规定(征求意见稿)》及说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目前,征求意见均已结束。

    02、券商应合规审慎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2022年1月1日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指引第1号——风险管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业务指引第1号——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风险管理》都将施行。

    此举意在引导和规范证券公司合规、审慎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有效防范和化解业务风险。

    深交所发布的指引提出,证券公司应当审慎开展股票质押回购增量业务。深交所将按相关公式计算结果对证券公司每年新增股票质押回购初始交易规模进行监测。

    上交所发布的指引明确,融入方发生“新增初始交易后,融入方累计质押的股份数量超过其持有该股份数量70%”等三种情形中的其中一种的,证券公司应当重点关注其还款来源、盈利能力、资产负债。新增初始交易后,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作为融入方累计质押的股份数量超过其持有相应上市公司股份数量80%的,上交所可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总体上看,指引的发布,将有利于规范证券公司更好地展业,引导其向实体经济注入更多金融“活水”。同时,有助于压实融入方和融出方责任,保证证券市场长期稳健发展。

    03、《科学技术进步法》破解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题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将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科学技术进步法1993年颁布施行,曾于2007年进行修订。作为我国科技领域具有基本法性质的法律,科技进步法对促进科技事业长足进步、推动科技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发挥了重要作用。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社会法室主任郭林茂表示,这次科学技术进步法修订,在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上作出一系列制度安排。修订后的科技进步法充分体现我国科技领域改革发展经验成果,全面反映促进科技创新的实践需求。

    值得关注的是,为解决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题,科学技术进步法第四十二条明确:国家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建立健全促进科技创新的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推动自身发展。国家加强引导和政策扶持,多渠道拓宽创业投资资金来源,对企业的创业发展给予支持。国家完善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制度,畅通科技型企业国内上市融资渠道,发挥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的融资功能。

    04、新《审计法》实施为强化审计监督提供法治保障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将于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修改的审计法为强化审计监督、完善审计制度提供法治保障。

    审计署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次对审计法的修改着重三个方面。一是坚持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完善党领导审计工作的运行机制。二是完善审计监督职责,构建全面覆盖的审计工作格局。三是坚持权责相符,形成权威高效的审计工作运行机制。

    依法审计、依法履职尽责是审计工作的重要原则。南京审计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刘旺洪认为,新修改的审计法为更好地发挥国家审计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方面的重要作用提供了法律依据:第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国家审计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是国家审计长期肩负的历史任务;第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审计机关的重要工作,新修改的审计法进一步完善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体制机制;第三,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是审计机关的重要任务,新修改的审计法为国家审计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提供了更为坚强的法制保障。

    05、《征信业务管理办法》为数字经济和数字金融奠定坚实基础

    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出台了《征信业务管理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作为我国征信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征信业管理条例》的配套制度,与《征信机构管理办法》共同构成征信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将进一步规范征信机构、金融机构及其他相关机构的行为,更好地保护个人和企业信息安全,促进征信市场高质量发展,构建更为完善的社会诚信体系,为数字经济和数字金融奠定坚实基础。

    信用信息安全是征信发展的生命线和立足之本,没有信息安全的有效保护,征信业的发展将失去根基。金蝶征信总经理朱海勃表示,在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已经出台的背景下,《办法》的出台将促进征信业务市场高质量发展。《办法》对征信产业链的参与者都有所规范,意味着监管部门在征信行业中的管理对象不仅限于征信机构。

    06、通过买法拍房钻限购政策漏洞行不通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于2021年9月份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46次会议通过,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这是全国首个系统性的司法拍卖房政策。规定明确,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这意味着,不具备被拍卖房产所在地购房资格的购买人无法参与法拍房竞买,过去那种通过买法拍房钻限购政策漏洞的办法行不通了。此举有利于更好地调控房地产市场,避免一些人或公司利用政策漏洞去规避限购。

    贝壳研究院首席市场分析师许小乐认为,此次新规从全国层面、法律层面将法拍房纳入限购范围,彻底堵住通过法拍房违规进入楼市的漏洞,违反相关规定将上升到承担法律责任的层面,这预示着房地产调控的渗透和监管力度更强、更严格。

    07、新买家用汽车出现重大质量问题七日内可退换

    国家市场监督总局公布的《全新家用汽车产品维修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将于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规章在2013年施行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基础上,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改。

    规定新增重大质量问题七日内可退换车的规定,明确家用汽车自交付之日起7日内,出现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等情形的,销售者应当按照消费者的选择予以免费换车或者退车。

    退换车方面的相关条件降低。将原规定中三包有效期内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或者整车累计修理时间超过35日予以换车的限定条件,缩减为4次、30日。

    我国是汽车生产、销售、使用大国。对每个家庭来讲,汽车都是名副其实的“大件”商品,其质量问题往往成为消费者的揪心事。规定的出台,将对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推动我国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发挥积极作用。

    08、化妆品监管进入2.0时代

    2022年1月1日起,一大波化妆品新规将正式施行。这些规定对化妆品原料、注册备案、生产经营等全链条、全产业管理进行了“拉网式”监管。可以预期的是,这些规定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化妆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其中,《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化妆品生产经营管理的部门规章,对化妆品生产许可、生产管理、经营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具体的规定。

    《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规定了覆盖注册备案管理、标签标识、安全评估、生产经营、上市后监管等全链条监管要求。同时,强调要建立儿童化妆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明确,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申请特殊化妆品注册或者进行普通化妆品备案的,应当依据要求对化妆品的功效宣称进行评价,并在国家药监局指定的专门网站上传产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

    《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2021年版)》明确,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申请特殊化妆品注册或者进行普通化妆品备案前,必须依据要求开展化妆品安全评估,提交产品安全评估资料。

    这些新规的落地,意味着化妆品监管2.0时代的到来。这些新规,将成为促进化妆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石。

    09、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实施药品总数达2860种

    12月3日,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了2021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

    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华波介绍,本次调整,共计74种药品新增进入目录,11种药品被调出目录。从谈判情况看,67种目录外独家药品谈判成功,平均降价61.71%。

    调整后,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总数为2860种,其中西药1486种,中成药1374种。中药饮片仍为892种。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与原市场价格相比,通过谈判降价和医保报销,本次谈判预计2022年可累计为患者减负超过300亿元。

    据了解,自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已连续4年开展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累计将507个药品新增进入全国医保支付范围,同时将一批“僵尸药”等调出目录,引领药品使用端发生深刻变化。

    此外,连续开展6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平均降价53%。创新药进入医保速度加快,周期大幅缩短,患者可及性明显提高。通过集中带量采购和目录准入谈判“组合拳”,显著降低了群众用药负担。

(编辑 张明富 上官梦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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