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默认分类

1月份10地证监局开15份罚单 罚没款逾780万元

2018-02-02 00:04

    ■本报记者 朱宝琛

    《证券日报》记者经过梳理后注意到,1月份,有10个地证监局共公布了15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被罚没款共计超过780万元。从公布的案件数量来看,上海证监局最多,为3起;北京证监局、吉林证监局和广东证监局各有2起。

    从被罚的原因来看,涉及到内幕交易、短线交易、信披违规、违法买卖股票等。

    具体看,内幕交易4起,分别是樊云、郑一帆分别内幕交易百利电气股票、邹文杰涉嫌内幕交易飞田通信股票、樊菁涉嫌内幕交易金力泰股票。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樊云内幕交易百利电气股票共计获利37645.7元。吉林证监局决定没收其内幕交易违法所得37645.7元,并处以112937.1元罚款。

    在郑一帆内幕交易百利电气股票案中,2015年8月18日,郑一帆控制其本人名下账户买入百利电气30000股,成交金额64.09万元;2015年8月20日,郑一帆控制其本人名下账户卖出百利电气30000股,成交金额54.60万元,亏损95781.79元。吉林证监局决定对郑一帆处以5万元罚款。

    在邹文杰内幕交易飞田通信案中,邹文杰利用其岳母周某鸣的新三板证券账户,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入飞田通信26000股,买入金额为123270元,涉案证券已全部卖出。经计算,亏损51414元。上海证监局决定对邹文杰处以40000元罚款。

    在樊菁涉嫌内幕交易金力泰案中,樊菁是内幕信息知情人宁某的配偶。宁某就职于某券商。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樊菁利用“徐某新”账户买入金力泰197000股,成交金额1379793元,并于股票复牌后全部卖出,成交金额1542510元,盈利174233.91元。上海证监局决定没收樊菁违法所得174233.91元,并处以522701.73元罚款。

    信披违规被罚的有两起。其中,三房巷存在两方面违法事实:一是关联方占用三房巷股份资金情况,二是信息披露违法情况。江苏局证监局决定对三房巷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三房巷董事长卞平芳,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卞刚红,副董事长、时任总经理卞建峰,时任财务总监束德宝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董秘张民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申科股份因为信披违规,浙江证监局责令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时为申科股份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何全波,时为申科股份实际控制人、总经理何建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9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60万元。对董秘陈兰燕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上一篇:高层再点名“沪伦通” 业界预计或好事将近

下一篇:楼市调控影响小康家庭投资 不动产投资意愿创年内新低

转载 阅读(0) | 评论(0) 关键字:

免责声明:证券日报网博客互动平台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图片、数据及图表)均为网友自发上传,如发生图片等侵权行为与证券日报网无关。若发现疑似图片侵权行为可发送举报邮件至3164116989@qq.com。博主所发内容仅代表博主个人观点,不构成买卖股票依据,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证券日报网提供博客互动平台不代表认可其观点。证券日报网博客互动平台所有博主不提供代客理财等非法业务。有私下进行收费咨询或推销其他产品服务,属于非法个人行为,与证券日报网无关,请各位网友不要上当受骗!

昵称:  登录 | 注册

减少编辑区域 增加编辑区域

验证码:  看不清,换一张  (2000字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