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默认分类

上交所公开谴责山东金泰股东盈泽投资

2017-09-02 00:40

    ■本报记者 朱宝琛

    《证券日报》记者9月1日获悉,上交所在日常信息披露监管中发现,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北京盈泽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在信息披露、股份买卖等方面存在违规事项,并于2017年7月5日召开纪律处分委员会,形成了纪律处分决定。

    经查明,截止2017年3月20日,盈泽投资持有山东金泰1303.47万股股份,占山东金泰股份总数的8.80%,系于2002年6月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取得。2017年3月21日至3月23日,盈泽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其所持有的上述山东金泰股份1,484,640股,占山东金泰股份总数的1.0024%。2017年3月31日,盈泽投资才披露上述减持行为。

    盈泽投资作为山东金泰持股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其协议转让方式取得的股份,未按规定在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同时三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超过山东金泰股份总数的1%,且未及时披露。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相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山东金泰的股东北京盈泽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予以公开谴责。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7月19日,山东证监局已经对北京盈泽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山东证监局要求公司引以为戒,并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类似行为再次发生。同时,要求公司于7月31日前递交书面报告。

上一篇:上交所本周调查49起证券异常交易行为

下一篇:上交所地方债市场今年累计发行已近5400亿元

转载 阅读(0) | 评论(0) 关键字:

免责声明:证券日报网博客互动平台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图片、数据及图表)均为网友自发上传,如发生图片等侵权行为与证券日报网无关。若发现疑似图片侵权行为可发送举报邮件至3164116989@qq.com。博主所发内容仅代表博主个人观点,不构成买卖股票依据,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证券日报网提供博客互动平台不代表认可其观点。证券日报网博客互动平台所有博主不提供代客理财等非法业务。有私下进行收费咨询或推销其他产品服务,属于非法个人行为,与证券日报网无关,请各位网友不要上当受骗!

昵称:  登录 | 注册

减少编辑区域 增加编辑区域

验证码:  看不清,换一张  (2000字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