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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国内上市焉知非福,何必留恋

2014-07-02 08:01

 新华社发表文章<优质企业赴美上市 A股只能炒新炒小炒差>再次对阿里巴巴赴美上市表示了一种惋惜的态度,笔者在<阿里巴巴国内上市并非投资者之福,并非阿里巴巴之福>已经阐述了对阿里巴巴赴美上市的态度,那就是焉知非福,今天笔者想再谈一谈阿里巴巴.
   资本市场作为一个资源优化配置场所,它具有明确的投资回报功能,一家公司来到资本市场,只有给别人创造价值,才能够获得自己的利益,但资本总是逐利的总是贪婪的,往往会偏离应该有的道德准则,当市场机制失灵的时候,政府有形的手必须加以引导,使上市公司利己的行为变成一种利他的行为利社会的行为,这就是一种公司的社会责任。但在中国这种机制依然缺失。那就是三高发行,公司透支未来数年十几年乃至几十年的收益,政府显然有点束手无策,虽然这次重启,证监会不惜动用行政力量干预,但负面作用正在显现,那就是全民大新,估计行政干预会逐渐淡化,三高发行将再次抬头,阿里巴巴作为一家明星公司,在中国股市遭遇热捧那是不可避免,发行人和中介机构一定会顺水推舟,尽量推高发行价格,让发行价格透支未来几十年的收益,所谓黄金最贵也有价,价格高了自然也就没有价值,至少是没有投资价值,阿里巴巴何尝不是如此。三高发行最直接的后果就是投资者不仅难以分享公司未来发展的成果,还有可能成为别人暴富的抬轿夫。
  根据托宾Q理论,一旦上市公司价值被高估,股价严重脱离价值,那么产业资本就会开始减持,股价越是高估,产业资本减持越多,中国股市历来有炒作概念股名人股的老传统,巴菲特穿一下衣服,股价也能翻倍。阿里巴巴作为马云旗下最核心资产,既有名人效应又有互联网概念,市场炒作那一定是非常疯狂的,股价高估难免。产业资本减持也就难免。如果管理层要想更高位减持,在双重股权结构下,管理层对公司拥有绝对话语权,利益寻租自然得很也方便得很,何况在现有法律框架下也没有任何政策风险,钱是一个好东西,贪官污吏冒着砍头的风险也要大捞一把,何况没有任何风险的投资收益,可以通过高送转更进一步推升股价,管理团队乘机减持股份,一个稳定的团队或许就不再有了,从此人心浮动,不再把心思用在创业上,而是用在如何更高价位减持上,一个令人尊敬的创业公司或许就会毁于一旦,追随大流,成为一个令人厌恶的套现公司。
    任正非认为华为成功是那些留在华为的“傻瓜”员工创造的,因为大家在一个大平台上集团作战,而很聪明的人会自觉得个人价值高去追求自我实现。比尔·盖茨曾表示,创造力更像是一种突显特性而非个体属性,当一群人共同尝试解决问题时,创造力便会涌现出来。但中国人似乎将创造力视为一种个人神话,而且太在意个人的成功。而这个成功就是以拥有多少财富作为衡量标尺,上市暴富以后减持造就的财富不是每一个人都能抵御,一旦有人减持,多米诺骨牌就会发生,团队就会发生离心力,出现动摇,大平台作战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
   这正是上市的副作用,华为任正非就十分担忧,任正非认为:“华为上市会造富一大批公司员工,“这可能会让我们越来越怠惰,失去奋斗者的本质色彩”。其背后的逻辑是 各种IPO暴富神话无疑会冲击华为内部的平静,原本专心研发与努力的团队可能人心浮动,离职追求个人财富”。而在美国就不同,美国减持受到更多的约束,套现并不像国内那么容易,何况估值也要比国内低很多,套现的冲动就会大大降低。
 
  企业要生存下去,为投资者带来源源不断的回报,就要持续的赚钱,这就需要不断的创新,为社会提高更多更好的产品和服务,目前市场网络购物竞争激烈,京东等也是虎视眈眈,需要一个稳定的团队丝毫不懈的打拼。如果大家都以减持股份作为重要工作,打拼精神何来,企业成长何来。
  真正的市场,每一个参与者都要有神圣感责任感,人人与之间的信任感,但在中国股市最缺少的就是信任感,责任感。控股股东掏空上市公司的例子并非罕见,利用内幕消息的例子也是司空见惯,国外评论指出:“作为一家双重股权结构公司,如何监管就是一个难题,香港并没有相应的配套机制使双层股权或类似的控制结构可行。在美国,上市公司必须做出高水平的财务披露,小投资者还可利用集体诉讼机制,把行为不当的企业或其高管告上法庭。香港投资者得不到这样的保护。”国内监管水平与香港监管水平,执法人员的执法理念和执法严肃性,两者之间的距离相差还是相当遥远,香港都难以有效监管,何况国内,如何监管是一个天大难题。
  针对香港拒绝阿里巴巴上市,有评论指出“(香港)展示出,它不愿意为任何人放松自己的标准,我认为就长期前景而言,这是一个利好因素,因为市场完整性是关键,”国内何尝不是如此,执法焉能网开一面,焉能致法律严肃性于不顾,对某些人法外开恩,法律一旦打开潘多拉魔盒,又怎能轻易关上,在中国又有多少公司特批上市有好下场。正是执法不严,才让中国股市蒙羞,才导致投资者信心丧失殆尽纷纷逃离。
  笔者认为在现有制度下,阿里巴巴赴美上市是他的必然,在国内上市焉知非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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