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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审计部副部长黄席利等涉嫌职务侵占犯罪 司尔特向公安机关报案

2024-01-18 20:49

    本报记者 桂小笋

    1月18日晚间,司尔特发布公告,称近日发现公司审计部副部长黄席利等可能涉嫌职务侵占犯罪。在黄席利等拒不配合公司调查并提出辞职后,公司先后向宣城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宁国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2024年1月17日,公司收到宁国市公安局出具的《受案回执》,案件已受理。

    对于此次事件对公司的影响,司尔特解释,因本次报案案件尚未正式立案,公司目前无法判断案件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公司将全力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并将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北京社科院副研究员王鹏告诉《证券日报》记者,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完善是一个系统工程,审计、财务管理、员工管理等方方面面皆包含在内,董监高这些关键少数,更是要有合理的监督、警示程序来提醒他们合规履职,以规范公司的运营。

    “建议司尔特在报案的同时,加强内部审计和财务监督,对类似问题进行及时预防和发现,以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王鹏说。

    以关键词搜索两市公告可知,上市公司因出现高管涉嫌职务侵占,相关人等涉嫌非法侵占公司资产、背信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而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情形时有发生。例如,*ST爱迪在此前的公告中就提及,涉及合计约5.5亿元的应收账款及存货涉嫌被相关人等非法侵占、背信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鉴于此,公司于近日就相关情况向深圳市公安机关进行了报案。

    对此,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告诉《证券日报》记者:“投资者时不时会从公告中看到,上市公司经自查发现一些高管违法违规问题,这些现象的本质,是相关上市公司内控存在缺陷,这一点,从一些上市公司收到的监管函提及的内容中也可以看出。例如,有上市公司曾发布公告称全资子公司遇到电信诈骗造成损失,此后收到的监管关注函中即提及,公司货币资金内部管控存在问题。”

    目前,除了监管部门严惩各类违规行为之外,为更好地保护投资者,上市公司要完善内控缺陷,加强自我规范和约束,以实现高质量发展。王智斌介绍,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有具体规定,但在实践过程中,也看到一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流于形式,风险评估和配套防御缺失,从而使公司出现内部控制缺陷,进而使风险外化。“强化内部控制缺陷整改不能只是表面重视,应该从多个角度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的持续改进,不断提升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编辑 闫立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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