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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桂小笋
10月27日晚间,*ST新亿发布公告称,由于2018年度至2019年度虚增收入被追溯调整,调整后公司可能存在2018年、2019年、2020年连续三年营业收入均低于1000万元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被强制退市。
对于*ST新亿的状况,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证监会此前的调查结论,该公司已构成虚假陈述,投资者可以向该公司以及直接责任人提起民事索赔诉讼。而从公开信息来看,该公司偿付能力有限,因此投资者索赔诉讼的关键点在于审计机构等市场中介是否担责。
据悉,此前,*ST新亿曾收到《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告知书显示,公司曾在实控人指挥下,通过账面往来虚假交易、与实控人好友的公司虚假交易、倒签租赁合同的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长期财务造假,实控人也因此被证监会终身市场禁入,并处罚款。
彼时,公司曾称,收到的告知书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然而,这种说法很快被交易所推翻,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监管工作函表示,公司所谓的“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等相关表述不真实、不准确,公司股票可能因重大违法被强制退市,对投资者影响重大。”
“目前来看,该公司有可能因‘重大违法违规’而被强制退市,同时,公司情况符合‘财务指标类’退市的条件,退市将是大概率事件,投资者需要密切关注相关进展。”王智斌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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