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年3月投资进入股市,几十年的经历磨练了心志,赔过钱也赚过钱,当然更多的是积累了经验,希望能与股友们一起探讨,共同提高!

分类:盘后点评

2016年IPO新规之细则!

2016-01-21 17:22

1、可参与的投资者:

持有深圳或者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上发行。(限售不算市值,基金不算市值)

 

2、市值如何计算: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T-2日(T日为发行公告确定的网上申购日,下同)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

 

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



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

 

 

3、申购单位及数量:

深圳市场: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 万元以上(含1 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

 

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且不得超过999,999,500 股。

 

上海市场: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

 

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且不得超过9999.9万股。

 

 

4、申购流程、时间:

 

(1)T-2日,中国结算计算市值。

(2)T-1日,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刊登发行公告;中国结算向各证券公司发送可申购额度。

(3)T日,投资者根据可申购额度进行新股申购,无需缴款;中国结算当日配号,并于盘后向结算参与人发送配号结果。

(4)T+1日,主承销商公布中签率,组织摇号抽签,形成中签结果;中国结算于当日盘后向结算参与人发送中签结果。

(5)T+2日,主承销商公布中签结果,投资者查询中签结果;T+2日16:00前,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6)T+3日15:00前,结算参与人向中国结算申报其投资者放弃认购数据;16:00,中国结算对结算参与人进行认购资金交收处理(不安排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于当日将认购资金划入主承销商资金交收账户。

(7)T+4日,主承销商公布网上发行结果,并将认购资金扣除承销费用后划给发行人。



深交所接受申购申报的时间:

T日9︰15-11︰30、13︰00-15︰00

 

上交所接受申购申报的时间:

申购时间为T日9:30-11:30、13:00-15:00

 

 

5、有效申报确认:

新股申购一经交易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不需要预缴款)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将以该投资者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

 

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交易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被自动撤销。

 

对于申购量超过主承销商确定的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交易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

 

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 中国结算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证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资者全权委托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6、缴款规则: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中签结果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资金账户在T+2日16:00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可部分申购)

 

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申购。



(例如:由于投资者A在2014年11月19日日终资金账户无足额资金,其当日应缴款的三只新股认购资金均不足,其结算参与人在2014年11月20日为其申报三次放弃认购。该投资者从次日(2014年11月21日)起进入限制申购名单并持续180个自然日至2015年5月19日。直至2015年5月20日起,该投资者方可正常进行新股申购。

在2015年5月20日至2015年11月19日期间,一旦该投资者再次发生放弃认购,如2015年8月12日其结算参与人为其申报了一次放弃认购,则由于其在连续12个月内有4次放弃认购,从2015年8月13日起该投资者将再次进入限制申购名单并持续180个自然日。)

 

资金不足额时的放弃缴款顺序是:

如果投资者中签了多只股票,资金又不足额的,按照中签金额由大到小的顺序放弃,即按照中签金额由小到大完成缴款。(例如:投资者中签深圳新股500股,但由于资金不足,认购了499股,也算是一次放弃认购,但是这次认购的499股仍然有效)

上一篇:周五大盘这样走的概率大

下一篇:下周或迎惊人大变!

转载 阅读(0) | 评论(0) 关键字:

免责声明:证券日报网博客互动平台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图片、数据及图表)均为网友自发上传,如发生图片等侵权行为与证券日报网无关。若发现疑似图片侵权行为可发送举报邮件至3164116989@qq.com。博主所发内容仅代表博主个人观点,不构成买卖股票依据,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证券日报网提供博客互动平台不代表认可其观点。证券日报网博客互动平台所有博主不提供代客理财等非法业务。有私下进行收费咨询或推销其他产品服务,属于非法个人行为,与证券日报网无关,请各位网友不要上当受骗!

昵称:  登录 | 注册

减少编辑区域 增加编辑区域

验证码:  看不清,换一张  (2000字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