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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王宁
12月10日,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发布公告,《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细则》(以下简称《细则》)《郑州商品交易所期权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修订案已经郑商所第七届理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次修订主要优化了最小下单量、最大下单量的相关规定。
根据《细则》修订案,新增“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对不同的上市品种、合约交易指令每次最小下单量、每次最大下单量进行调整,具体标准由交易所另行公布”等相关内容。其中,每次最小下单量,包括每次最小开仓下单量和最小平仓下单量;每次最大下单量,包括每次最大开仓下单量和每次最大平仓下单量。
根据《管理办法》修订案,新增“期权交易限价指令、市价指令和套利指令的每次最小下单量、每次最大下单量与期货有关规定相同,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等相关内容。
(编辑 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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