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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旭光电拟发行可转债融资25亿元回购股份

2018-12-09 19:10

    本报记者 张志伟

    12月9日晚间,东旭光电(000413.SZ)发布公告称,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35亿元。其中25亿元用于回购公司股份,另外10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由于可转债发行门槛较高,东旭光电成为三部委发文鼓励上市公司股份回购以来,为数不多的通过发行可转债为股份回购筹集资金的上市公司。

    据测算,东旭光电现有股本约57亿股,此次投入25亿元用于回购公司股份,必将有利于提振公司股价,助力其回归合理估值空间,从而切实维护公司价值与投资者权益。

    落实监管政策维护股东利益

    2018年以来,A股部分上市公司股价被严重低估,脱离宏观经济和企业业绩基本面。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2月7日收盘,东旭光电每股价格4.72元,较2016年历史最高价17.47元已跌去73%,较2018年初9.53元也缩水50%。按照公司930披露财务数据,目前股价已经跌破每股净资产5.52。市净率长期低于1,公司价值已经被严重低估,增值潜力巨大。

    下半年以来,监管层密集出台政策以提振市场信心。11月初,证监会、财政部、国资委三部委联合公布《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明确“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发行优先股、债券等多种方式,为回购本公司股份筹集资金”。11月末,沪深交易所均出台了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同时,证监会放宽再融资政策,鼓励包括发行可转债在内的再融资行为。

    因此市场人士指出,东旭光电选择此时发行可转债以回购股份,是对监管政策的及时贯彻落实。此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回购股份,既可改善公司流动性、维护公司价值,同时也可提振股价回报投资者,从而实现公司与投资者的双赢。

    蓝筹可转债提供双保险

    可转债作为上市公司公开发行的再融资方式之一,其发行门槛较高,需同时满足盈利性要求、净资产收益率和现金分红比例等诸多条件,才能具备合格发行资质。民生证券认为,作为沪深300成分股和MSCI明晟指数标的股票,东旭光电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平均收益率高达7.68%,远超6%的最低要求;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高达70.96%,远超30%的最低标准,属A股优质上市公司。

    其中优质蓝筹可转债由于进可攻退可守的特点,为众多资金所青睐。对投资者而言,购买优质上市公司可转债如同双保险——如二级市场价格高于转股价格,则可将可转债转换为上市公司股票,享受股价上涨的红利;如股价较低,则可继续持有债券获取稳定利息。

    作为中国光电显示材料生产及智能制造综合服务领域领军企业,东旭光电已成长为国内最大、全球第四的光电显示材料生产商,该公司在液晶玻璃基板和石墨烯新材料等领域已具有较为成熟的技术储备,科研实力达到世界领先水平。同时布局新能源汽车及智能机器人行业以实现智能制造的产业升级与延展。因此该公司被众多机构评价为具有高成长性的科技创新型企业。

    东旭光电董事长王立鹏近期表示,公司目前各项业务发展稳健,技术储备充足,突破性技术应用一旦规模化实现将带来巨大差异化竞争优势。未来,公司将进一步聚焦光电显示主业,持续提升和发挥高铝盖板玻璃等尖端产品的竞争力的同时,强化新能源汽车、石墨烯产品应用与主业的协同性,进而以更好的业绩和更丰厚的利润回报广大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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