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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规需要“良药”也需要“祛除”

2016-03-29 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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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志伟

    “君之病在肌肤不治将益深”,及时治病,才能避免疾患发展危及健康,证券市场亦如此。

    去年以来,证监会罚单密集开出,个中不乏巨额处罚,反映了监管部门对“疾病”的态度和医治决心。

    数据是明证。统计显示,今年1月1日至3月28日,已经有53家上市公司发布涉及被监管机构立案调查的公告,“病症”主要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

    另一组数据更能说明问题。1月15日,证监会发布2015年度稽查执法情况通报:去年全年,证监会系统对767个机构和个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同比增长超过100%,涉及罚没款金额54余亿元,超过此前十年罚没款额总和的1.5倍。

    这些处罚对这些违规者来说是“良药”,股市要保持健康,有些“毒瘤”必须祛除。

    相信这些“疾病”,甚至“毒瘤”,经过证监会系统的“望闻问切”之后,加以疗治,甚至根治,证券市场的健康状况会再上一层楼。健康的股市是市场各方希望看到的,除了那些靠“疾病”、“毒瘤”吸取腐败营养的、被千夫所指的个别派。

    *ST博元的强制退市可谓是祛除“毒瘤”中大快人心之事。因重大信披违规直接被终止上市,*ST博元还是头一个。*ST博元的退市意义重大,一是对违规的不是说说劝劝、罚罚款了事,而是轻则罚款、处罚,重则直接退市;二是警告那些热炒ST,善于玩“劣币驱逐良币”游戏的投资者,玩不好会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这对市场价值投资文化的形成是事半功倍的。

    从成熟市场看,对于“疾病”,“毒瘤”的疗治和祛除也是毫不含糊。从美国市场看,1988年颁布《内幕交易与证券欺诈执行法》,明显加重了对内幕交易的处罚力度,个人罚金翻了十倍,由10万美元变为到100万美元,对法人罚金提高了五倍,从50万变为到250万美元,同时将最高监禁期限提高了一倍,由5年变为到10年。

    2001年,知名公司安然和世界通信发生财务造假和内幕交易震惊美国,2002年6月份,更为严厉的《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颁布执行,内幕交易罪的监禁期被提高一倍,由10年变为20年,对自然人的罚金提高5倍,从100万美元变为500万美元,对法人的罚金提高10倍,从250万美元变为到2500万美元。

    笔者相信,随着制度的逐渐完善,对违规者的处罚力度会进一步“高规格”,随着诊断手段的逐步完善,“望闻问切”的水平会逐渐提高。“疾病”一旦出现苗头就会被“楸”出来,对大胆妄为者会使之以猛药,甚至像*ST博元一样,被“祛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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