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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互金协会秘书长陆书春:把金融安全作为金融科技创新不可逾越的红线

2020-11-27 15:29

    本报记者 刘琪

    11月27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陆书春在2020北京国际金融安全论坛上表示,当前数字化浪潮蓬勃兴起,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数字创新以及其应用探索日益深入,也给经济社会各领域带来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我国金融业在科技驱动下,正向移动化、网络化、场景化和智能化的更高阶段发展,金融基础设施不断健全,金融服务质量持续提升,同时也要看到金融安全也面临一些新的问题和挑战。

    陆书春表示,下一步政产学研各方需要继续本着趋利避害、规范发展的原则,顺应金融与科技融合发展趋势,创新发展与防范风险并重,建议在以下方面做出努力:

    一是,坚守初心使命。始终要把服务实体经济和人民群众作为金融科技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金融安全作为金融科技创新不可逾越的红线,在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和风险防控的前提下,金融科技要紧扣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合理运用技术手段,优化金融基础设施,助力金融机构为小微、三农、低收入群体以及老年人、残疾人的特殊群体提供更多价格合理、安全便捷的普惠金融服务。

    二是,平衡创新监管。进一步深化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的应用,有序拓展应用的机构、业务和技术覆盖范围,将更多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科创金融领域的金融科技创新纳入测试范围。在现有金融标准体系框架下,继续丰富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安全、风险防范等标准规则的供给,加快布局5G互联网等前沿技术相关标准研制,为金融科技创新活动明确边界,划定跑道。

    三是,发展监管科技。加快完善金融科技创新风险监控规程、综合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持续增强数字化监管科技手段,加强信息披露、风险监控等过程性监管,优化金融监管流程,提升效能,使金融管理部门对金融科技创新始终做到看得懂、穿得透、控得住、管得好。同时注重发挥行业自律组织再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统计、风险监测、信息共享、标准研制、风险提示、消费者保护等方面的作用,搭建监管和市场有效沟通的渠道和桥梁,配合支撑各项监管手段逐步落地。

    四是,促进多元治理。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加强金融科技制度、规范建设,将金融科技活动全面纳入法制化轨道,贯彻落实所有金融业务都要纳入监管的基本要求,加快形成金融科技风险全覆盖的长效管理机制,发挥行业自律组织贴近市场优势,形成对行政监管的有利配合和支撑。从业机构要不断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加快培育合规文化,切实加强公司治理和内控管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有奖举报等正向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加金融治理的积极性。

    “通过上述综合措施,加快形成法制约束、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机构内控、社会监督五位一体的多元治理体系,共筑金融安全防火墙。”陆书春说道。

(编辑 田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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