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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刘琪
12月27日,央行发布消息,为进一步规范金融机构经营行为,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国人民银行起草了《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25日。
央行表示,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有的放矢的问题导向,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加快建立完善有利于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机制,保护金融消费者长远和根本利益,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成立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规章起草组,在原规范性文件《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银发〔2016〕314号印发)的基础上,结合履职过程中的新需求、新情况、新问题和中央编办《中国人民银行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修订增补相关条款后,将《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的主体内容升格为部门规章,拟以人民银行令形式发布实施。
同时,央行指出,规章制定有着五方面的必要性:一是,坚持金融监管问题导向的客观需要;二是,保护金融消费者长远和根本利益的现实需要;三是,完善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体系的履职需要;四是,打击侵犯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合理提升违法违规成本的迫切需要;五是,更好回应基层呼声和社会关切的实际需要。
(编辑 上官梦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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