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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银行存管门槛将越来越高 年内148家网贷平台上线银行存管

2018-08-21 00:18

    ■本报记者 刘琪

    近年来,网贷平台积极对接银行存管。尤其是去年,网贷行业迎来“存管潮”。据网贷之家数据显示,有590家平台在2017年上线了银行存管。今年,网贷平台继续对接存管,寻求达标合规。《证券日报》记者从网贷天眼获得的数据显示,截至8月20日,今年共148家网贷平台上线银行存管。

    值得一提的是,随着近期发布的《关于开展P2P网络借贷机构合规检查工作的通知》一同下发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合规检查问题清单》(以下简称“108条”),对银行存管的规定更加细化,新增了存管账户绑定的银行卡不允许透支功能的规定,并要求平台在合规检查完成前完成银行存管。不过,“108条”并未提及存管属地化,而此前上海和深圳均有存管属地化要求。有业内人士指出,未提存管属地化对平台来说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合规成本。

    银行存管门槛未来将越来越高

    作为合规的标配之一,近年来网贷平台都积极对接银行存管。特别是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实行自身资金与出借人和借款人资金的隔离管理,并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存管机构”后,为了能顺利通过备案,网贷平台对接银行存管的热情更加高涨。

    据网贷之家数据显示,有590家平台在2017年上线了银行存管。而今年以来仍在持续对接,网贷天眼数据显示,截至8月20日,今年共148家网贷平台上线银行存管。不过,数据同时显示,去年同期的上线银行存管的平台数量为246家。对于同比减少的原因,有业内人士认为,原因在于银行对于存管业务更加谨慎,以及银行存管的要求也更加严格。

    “随着相应的政策约束,银行存管的成本也在提升,所以部分银行选择了退出存管业务。供给端减少,势必增加存管门槛,随着网贷行业出清,银行对于网贷平台的合作准入门槛肯定会越来越高”,网贷天眼副总裁李光耀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时谈道,“据我了解,有几家银行已经放缓接入存管业务了,要求平台有市值在100亿元以上的上市公司股东背书、省一级的真实国资支持,或者有非常知名的VC、PE投资,才会考虑接入。”

    虽然业内认为门槛在提高,但每家银行的要求各不相同且并没有统一的标准。而近期发布的“108条”对银行存管的规定更加细化,新增了存管账户绑定的银行卡不允许透支功能的规定,并要求平台在合规检查完成前完成银行存管。

    李光耀认为,之前大部分银行已经不允许绑定信用卡,主要是为了防止用户透支信用卡投资,这次只是把这个要求进一步明确下来。信用卡透支套现本就属于违法行为,可能面临贷款诈骗的刑事风险,而如果将套取的贷款用于放贷牟利,可能涉嫌转贷转牟利罪。

    值得关注的是,“108条”并未提及存管属地化,而此前上海和深圳均有存管属地化要求。有业内人士认为,未提存管属地化对平台来说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合规成本,减轻部分平台的合规压力。

    存管行为并非对网贷交易提供背书

    随着近期网贷行业风险持续发酵,部分上线了银行存管的网贷平台发生问题,有投资者认为,存管银行应承担一定责任。

    对此,有业内人士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银行存管确实能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平台控制操作风险,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是银行存管无法覆盖的。此前下发的《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也明确表示,“存管人开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不对网络借贷交易行为提供保证或担保,不承担违约责任”,所以银行只负责资金进出,并不是为平台风险进行背书。

    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管银行的职责是:存管银行对出借人与借款人开立和使用资金账户进行管理和监督,并根据合同约定,对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进行存管、划付、核算和监督。存管银行对存管专用账户内的资金履行安全保管责任,承担实名开户和履行合同约定及借贷交易指令表面一致性的形式审核责任。

    对于两者之间的法律责任关系,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法律顾问卜祥瑞解释道,存管银行与网贷机构之间为委托代理关系,即存管银行接受网贷机构的委托,授权保管和划转客户资金;网贷业务当事人(出借人、借款人等)与网贷机构之间也构成委托代理关系,但不直接与存管银行构成委托代理关系。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相关规定未要求存管银行承担“共同受托”责任。

    他同时强调,存管银行存管行为并非对网贷交易行为提供银行信用背书。为隔离相关风险,保护存管银行的合法权益,《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的通知》已明确了存管银行的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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