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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科技“监管沙盒”试点扩围 业内人士:最终将覆盖全国

2020-04-28 12:51

    本报记者 李冰

    4月27日,央行对外宣布,扩大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支持在上海市、重庆市、深圳市、河北雄安新区、杭州市、苏州市等6市(区)扩大试点,引导持牌金融机构、科技公司申请创新测试。

    央行称,在依法合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前提下探索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赋能金融“惠民利企”,纾解小微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普惠金融“最后一公里”等痛点难点,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着力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

    那么,此次扩大试点范围,首选上海、深圳等6个市(区)是处于何种考虑呢?

    苏宁金融研究院金融科技中心主任孙扬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上海、杭州、重庆是中国金融科技发展的重心区域,既有大量金融科技公司,也有广泛普惠金融应用场景,因此将这3个地区纳入试点,可让监管获得更多金融科技创新样本,加速金融科技“监管沙箱”工作的推进。

    可以说,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即业内俗称的金融科技“监管沙箱”,此次试点扩围,对业内来说并不意外。

    新网银行首席研究员、中关村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2019年12月,央行支持北京启动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来自中国工商银行等6个项目纳入试点,涉及物联网、开放银行等应用。经过近半年的试点,央行决定将试点范围扩大上述6市(区),这将有助于进一步借鉴“监管沙盒”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率,更好地实现发展与风险、创新与合规的有机统一。”

    回顾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在2019年12月北京启动试点之后,监管张弛有度。

    今年1月14日,央行营业管理部发布《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应用公示(2020年第一批)》公告,对6个拟纳入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的应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试点单位涵盖了5家银行以及清算组织、支付机构、科技公司等多类机构,其中5家银行具体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信银行、百信银行与宁波银行。

    3月27日,北京金融监管局发布《关于征集北京市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创新应用项目(第二期)的公告》,对第二期项目征集要求进行了调整,一方面,项目申报主体既可是持牌金融机构,也可由金融科技企业单独申报。在项目申报条件方面,北京金融监管局强调,第二期项目申报必须具有“业务普惠性”、“技术创新性”、“风险可控性”、“需监管支持”等特点。

    在多位业内人士看来,当前,金融科技“监管沙箱”最终是要覆盖全国,且前期探索也取得阶段性成果,因此已具备向全国各地扩展的基础。

    孙扬指出,金融科技“监管沙箱”最终将覆盖全国,但后期扩围的速度应该不会太快。在扩围过程中,监管既需要时间建立完整的金融科技监管制度、IT工具和工作机制,同时也要建立和金融机构、金融科技公司的沟通协调机制。且扩围过程中,无论是监管还是机构方,把好创新试点的金融科技项目准入和选择,十分必要。

    董希淼则建议,未来金融科技监管可围绕三个重点方面继续推进:一是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保障技术运行过程中的法治化、规范化;二是借鉴“监管沙盒”创新式监管模式,测试最佳监管途径,也为金融科技创新提供相应的空间和制度保障;三是深度运用监管科技手段,提升监管能力和效率,使监管能力和监管方式与金融科技发展相适应。

(编辑 张明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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