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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李冰
6月25日,山西银保监会官网发布《山西银保监局关于不予核准李文莉任职资格的批复》。
批复显示,经审核,由于李文莉不符合《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不予核准李文莉董事长任职资格。
中国银保监会山西监管局向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晋商消金”)表示,经审核,由于李文莉不符合《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不予核准李文莉董事长任职资格。
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除审核金融机构报送的任职资格申请材料外,监管机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审查拟任人是否符合任职资格条件,并据以向金融机构发出核准或不予核准任职资格的书面决定:(一)在监管信息系统中查询拟任人或拟任人曾任职机构的相关信息;(二)调阅监管档案查询拟任人或拟任人曾任职机构的相关信息;(三)征求相关监管机构或其他管理部门意见;(四)通过有关国家机关、征信机构、拟任人曾任职机构等渠道查证拟任人的相关信息;(五)对拟任人的专业知识及能力进行测试。
山西银保监局表示,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60日内向银保监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5月7日,晋商消费金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首席代表、合伙事务执行人由王培明变更为李文莉。目前其高管团队中李文莉为董事长、董事为周敏恭、范春莲、董温长等。
资料显示,晋商消费金融成立于2016年2月,注册资本为5亿元,总部位于山西太原,是经原银监会批准成立的全国第14家消费金融公司。晋商银行是晋商消费金融的第一大股东,持股40%,其他股东分别为、奇飞翔艺(北京)软件有限公司、天津宇信易诚科技有限公司、山西华宇商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美特好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25%、20%、8%、7%。
(编辑 上官梦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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