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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提示消费者看清“免费保障”套路 不要图方便“一勾到底”

2021-10-21 15:59

    本报记者 冷翠华

    “首月0元”“免费保障”等宣传语时常在一些网络场景中出现。而这种看起来免费的保障背后,却存在信息泄露、名为免费实则均摊在后期保费中等陷阱。针对这种现象,近期监管机构频繁发布风险提示,消费者应看清免费保障的套路,在购买保险时要按需购买,不要看见“免费”二字就心动,在勾选投保信息时也不要图方便在没看清楚信息时就“一勾到底”。

    10月21日,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要清晰地认识到“免费”是诱导,极有可能暗藏陷阱和风险。

    从保险产品本身看,一些“首月0元”“免费保障”等宣传未全面展示保费缴纳整体情况,实际上是将保费分摊至后期,消费者并未真正享受到保费优惠。从监管要求看,保险险种的条款和费率,应当报监督管理机构备案或批准。“首月0元”类的销售宣传行为,存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问题。从营销方式看,营销片面强调“首月0元”,却未对保费缴纳整体情况、保险责任等重要内容充分提示,易使消费者忽视产品重要信息。加之一些广告界面设置不规范,故意诱导消费者勾选“购买”“领取”“自动续费”等选项,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对此,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提醒消费者,在选购保险产品时应做到明明白白买保险,清清楚楚享保障。一是消费者要按需购买保险产品,不被“免费”迷惑,在浏览保险营销宣传页面时,应注意了解发布营销广告主体、保险产品承保机构,看清保险产品类型、保障内容和收费方式等重要信息,根据自身风险保障需求和消费能力选购,不被“免费”营销宣传诱导购买了本不需要的产品。如对宣传界面内容不了解,最好不要随意填写个人信息或同意授权办理等操作,防范个人信息泄露风险。

    二是消费者要知悉保险合同内容,了解条款信息再签约。消费者如确有投保需求,应认真阅读保险合同,对于未能明确展示保险合同条款等重要内容的销售页面,不随意点击确认,应着重了解保险责任、除外责任、保险期间、保险金额、保费缴纳、风险提示、客户告知、投保须知、续保条件、保险金赔偿或给付、犹豫期和退保损失等影响投保决策的重要事项。不盲目跟风冲动消费,尤其是线上签约投保时千万不要图方便就“一勾到底”。

    三是消费者要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消费者应客观如实地反馈有关信息,避免因未能如实告知而影响保险合同效力。消费者隐瞒真实状况投保,如发生保险事故,可能得不到保险赔偿,容易产生理赔纠纷。

    同时,北京银保监局近日指出,部分保险机构在通过广告引流开展互联网保险销售业务过程中,存在过度营销、诱导消费等问题,且往往与共享单车、充电宝等消费场景紧密结合,加之一些消费者对保险了解不充分,这一广告引流转化的模式极易产生误解,引发消费投诉纠纷。对此,北京银保监局提示广大消费者,免费保障通常有三大套路,一是称“首月1元”,二是称免费送保障,三是手机抽奖。

    针对上述问题,北京银保监局此前印发《关于专项整治北京地区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有关问题的通知》,全面叫停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在京发布存在过度营销、诱导消费问题的营销宣传广告。同时,该局提醒消费者,在通过互联网渠道购买保险的过程中,要尽量避开这些套路。一是不贪小利,二是看清产品费率,三是务必树立理性消费理念。

(编辑 张明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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