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默认分类

20天38家上市公司公告拟购买董责险 董责险费率持续上涨

2021-04-23 01:03

    本报记者 冷翠华

    董责险市场持续火热,上市公司有扎堆投保之势。同时,董责险费率明显上涨,个别案例费率增幅达100%。根据WIND的数据库和证监会官网等网络公开信息可搜索到的数据,2019年和2020年每年均有超过70件股民索赔案例发生。

    《证券日报》记者根据上市公司公告进行的不完全统计显示,今年4月1日以来的20天时间内,已有38家上市公司发布拟投保董责险(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公告,比去年4月份的19家翻了一倍,而去年4月份正值新证券法正式施行后的第二个月,当时上市公司对董责险的需求就快速提升,去年1-3月份,总共有14家上市公司发布拟投保董责险的公告。

    董责险投保量激增

    近期发布公告拟投保董责险的上市公司包括国网英大、中科软、恒力石化、康众医疗、海油发展、传智教育等,涉及各个行业。同时,记者查阅部分上市公司年报发现,国有六大银行去年全部投保或续保董责险,上市险企也基本投保了董责险。

    对董责险的市场变化,目前并官网统计数据,记者从平安产险了解到,据该公司统计,截至2019年年底A股上市公司投保董责险的数量大约400家,去年新增投保数量约170家,再结合今年的数据,上市公司关注投保董责险增长趋势明显。

    中怡保险经纪金融及专业责任总监、中怡保险经纪广州分公司副总经理申迪中告诉《证券日报》记者,在董责险投保量激增的同时,续保率也保持在90%以上,且上市公司在续保时还会考虑增加保障额度。

    “尽管董责险热度飙升,但从上市公司整体投保率来看,目前仍不到15%,市场覆盖度相对不足。”申迪中表示,随着我国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以及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预计董责险将进一步普及,市场空间巨大。

    平安产险指出,从近期上市公司投保董责险的趋势来看,A股上市公司的采购考量也出现了一些明显变化,从原本的“成本优先”向“实用主义”转变,对于自身风险敞口的认识和董责险可提供的保障覆盖的要求越来越高,尤其是A股市场特有的风险生态。监管执法保障是否完整覆盖公司及高管、A股特有持股行权、行政和解是否包含于保障范围、能否扩展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键少数责任,甚至如果出现理赔案件,保险公司能否提供专业人士和对应资源、全程协助处理等需求成为了投保沟通时的主旋律,而上市公司对费率优惠、商业折扣的诉求反而是其次的。

    变化的背后,一个重要原因即在于法律法规的变化。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普遍提及这一观点。去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证券法加大了对违规信息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处罚力度,并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由过错责任原则修改为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扩大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责任,由此,上市公司投保董责险的需求激增。

    董责险费率持续上涨

    在董责险投保数量激增的同时,其费率水平也持续上涨。

    近期,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接受56名康美药业投资者的委托,作为代表人启动了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意味着我国首单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落地,这也彰显了证券监管机构与司法部门对证券投资者保护的决心。从趋势上看,投资者诉讼维权的现象可能进一步增加。

    据申迪中介绍,近年董责险的理赔报案量不断上升,初步统计数据显示,总体上董责险的报案索赔量年增速约为20%-30%,尽管目前大部分理赔报案以来自海外上市公司的索赔为主,但鉴于国内上市公司投保量的增加,以及A股投资者的法律意识不断提升,相关的国内上市索赔案件预计也会增加。

    申迪中称,由于董责险理赔的特点是比较复杂且时限较长,因此很多理赔报案在处理过程中,最终赔付结果如何还没有明确,这也使得不少险企对该险种的长期盈利性有一定担心,在承保时趋向更为严格地审核风险并调整风险对价。从近期投保案例来看,董责险费率同比涨幅至少在10%-20%,有的案例涨幅甚至翻倍。

    平安产险指出,随着A股上市公司面临的风险持续上升,保险费率也应上涨,使保险费率与风险程度相匹配。数据显示,自2018年以来,虚假陈述民事诉讼案件的索赔金额全部超千万元,更有约30件索赔金额过亿元的案例。而2019年全市场董责险保费仅约5000万元,这也就意味着只要有少数几家出险,就可能轻易造成全保险市场赔穿,因此,预计董责险的费率水平将进一步上涨。

    平安产险称,从今年一季度已公告费率变化来看,可采集的平均公告费率为0.45%。其中,全新董责险项目的平均公告费率为0.57%,同比分别提升55%和159%。

    申迪中指出,在实操中董责险的发展仍存在一些技术难点,例如投保人是否很好履行了如实告知的义务;出险后的损失如何计算并进行分摊等问题。目前,保险业与法律界针对这些技术要点都在进行探讨,以不断提高董责险保障的有效性和明确性。

上一篇:锦泰保险首席投资官万福江:投资须保持独立研究思考 看好全年权益投资机会

下一篇:“别人家的”保险公司:去年中远海运自保投资收益超已赚保费的两倍

转载 阅读(0) | 评论(0) 关键字:

免责声明:证券日报网博客互动平台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图片、数据及图表)均为网友自发上传,如发生图片等侵权行为与证券日报网无关。若发现疑似图片侵权行为可发送举报邮件至3164116989@qq.com。博主所发内容仅代表博主个人观点,不构成买卖股票依据,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证券日报网提供博客互动平台不代表认可其观点。证券日报网博客互动平台所有博主不提供代客理财等非法业务。有私下进行收费咨询或推销其他产品服务,属于非法个人行为,与证券日报网无关,请各位网友不要上当受骗!

昵称:  登录 | 注册

减少编辑区域 增加编辑区域

验证码:  看不清,换一张  (2000字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