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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8月11日,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江海股份”)发布公告称,其于8月10日召开董事会审议了《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该公司指出,“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
从江海股份投保董责险的具体方案来看,被保险人为江海股份及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赔偿限额为1000万美元,年度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年。
新证券法于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董责险热度明显提升。《证券日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3月份以来咨询董责险的上市公司数量明显增加,自4月份以来,越来越多上市公司发布投保方案,但整体来看,目前我国上市公司投保比例仍然很低,整体不足10%。业内人士认为,这与我国的法律环境,投资者权益保护意识,以及董责险在实践中的表现等因素都有关系,但今年上市公司投保董责险的热度明显升温。(记者/冷翠华)
(编辑 上官梦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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