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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以来北京保险业防止或挽回损失5.63亿元

2019-12-31 03:46

    本报记者 冷翠华

    以“高额收益”为诱导的骗局长期存在,2019年还有进一步蔓延的趋势。为此,北京银保监局打出“组合拳”,以防范非保险金融产品的风险跨行业传递。

    此类骗局常用的手法是,以“高额收益”为诱饵,假借保险机构名义,诱导保险消费者通过办理退保或保单贷款获取资金、购买非保险金融产品,致使消费者失去保险保障,且理财公司一旦“爆雷”或“跑路”,消费者资金损失难以追回,维权道路漫长。

    “今年以来,此类风险有进一步蔓延的趋势。”北京银保监局表示。从数据来看,2019年,北京银保监局已接到23家辖内保险机构反映第三方理财公司假借保险公司名义,以“红利升级”、“利息补偿”等名义邀约客户退保并购买非保险金融产品的情况,涉及34家第三方理财公司;同时,接到31件反映保险营销员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的举报案件,占保险类举报案件的22.3%。保险行业发生了2起从业人员涉嫌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的司法案件,甚至有保险公司退休高管涉案的情形。

    北京银保监局表示,此类风险有5个基本特点:一是以储蓄型或投资型保险产品的保单持有人为特定目标;二是以“高额收益”为诱饵;三是假借保险机构及其销售、客服等从业人员名义邀约客户;四是以套取资金、转购非法理财产品为最终目的;五是最终结果为消费者资金损失。

    对此,北京银保监局及时将上述问题列入阶段性重点风险之一,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要求保险机构履行主体责任、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完善制度织密监管网底等,打出一系列“组合拳”,综合治理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的行为,多措并举防范非保险金融产品风险跨行业传递。

    第一,开展风险治理专项行动。北京银保监局组织辖内69家人身险公司、52家财产险公司和560余家专业中介机构开展风险排查,发现34家保险机构存在风险隐患。目前已对相关机构开展现场、非现场督导和风险提示,并对3家机构采取监管措施。

    第二,要求保险机构履行主体责任。北京银保监局在总结风险问题的基础上,从建立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严格队伍管理、强化日常风险排查、开展客户风险提示、加强客户信息管理和妥善处置风险等六大方面对保险机构提出具体要求,督促公司切实履行风险防控的主体责任,严防风险跨行业传递。

    第三,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坚持个案查处与全面风险提示相结合,一是对31件举报事项逐案调查、严肃处理;二是指导机构协助消费者及时报案,充分发挥警保联动作用,维护消费者权益;三是向消费者发布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正确认识保险保障功能,谨慎办理退保或保单贷款,警惕不法机构“高收益”骗局。

    第四,完善制度织密风险防范的监管网底。重申重大风险报告制度,将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风险和非法集资风险列入重点关注范围;实施监管联动,与其他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紧密配合,共同治理非法集资风险;利用营销员警示信息系统,督促公司将涉案人员加入从业人员警示名单,强化保险从业人员风险防范;统筹从业人员监管、机构监管、内控监管和高管监管,对涉案人员业内任职或晋升进行限制。

    下一步,北京银保监局还将就规范保险机构离职人员客户信息管理、加强孤儿保单服务等方面出台制度,加大各机构风险防控经验交流分享,持续治理风险。

    通过一系列措施,北京保险行业已形成风险防控合力。2019年,保险行业主动向社会公众提示风险82次,开展内部宣导和培训523次,开展定期排查97次,新建或修订制度65个,制定应急预案74个。2018年至今,行业防止或挽回2843名投保人的退保损失,涉及保单5261张,防止或挽回损失5.6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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