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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亿元资本补充债难解困局 百年人寿偿付能力充足率再次逼近100%监管红线

2019-12-26 01:50

    本报记者 冷翠华

    如何连续保持较高的偿付能力充足率,成为摆在百年人寿面前的一道大课题。2019年一季度,公司成功发行20亿元资本补充债,将其综合偿付能力从100.15%拉高至121.82%,但随后再度快速下滑,到三季度末,其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再次逼近100%的最低监管要求。

    百年人寿的综合偿付能力为何快速下滑?其引进战略投资者事项是否已经取得实质性进展?《证券日报》记者尝试与该公司沟通,并于12月10日发去采访提纲,但截至目前,该公司仍未回复。

    偿付能力充足率提升昙花一现

    从2018年三季度到2019年三季度的5个季度里,百年人寿仅一个季度偿付能力充足率超过120%。

    这得益于公司在2019年一季度发行的20亿元资本补充债券,解了燃眉之急。在此之前的2018年三季度和四季度,其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都不足120%,第四季度末仅有100.15%,非常接近100%的最低要求。

    今年一季度,百年人寿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提升至121.82%。然而,此后该指标继续快速下滑,到三季度末再次跌回104.17%,逼近监管红线。同时,其最新风险综合评级为C级。

    对于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快速下降的原因,尽管百年人寿没有回复记者采访,不过在其今年3月11日发布的债券发行公告中有如下分析,一是其处于成长期,业务的高速发展与新机构的开设对公司资本消耗较大;二是寿险收入和支出存在跨期和费用前置特点,其成立时间较短,利润的增速对偿付能力短期下降的补充能力有限;三是宏观经济环境上资本市场呈现弱势,其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存在较大浮亏。

    年报数据显示,2016年到2018年,该公司分别取得保费收入182.9亿元、282.4亿元以及385.7亿元;分别实现净利润2.04亿元、3.51亿元以及6.9亿元。同时,根据偿付能力报告,2019年前三季度,百年人寿取得保费收入395.9亿元。前三个季度的净利润分别为-1.8亿元、4.15亿元和3.67亿元,三个季度净利润总计6.02亿元。

    单从保费收入和净利润来看,近几年百年人寿的发展势头良好。但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指出了两方面隐忧,一是该公司2018年虽然实现净利润6.9亿元,但暂不计入利润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37.5亿元,未来可能影响公司盈利状况,“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出现浮亏,尤其是权益类股票和基金下跌幅度较大,拉低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整体投资收益”。二是对投资收益依赖性较大。从2015年到2018年,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25.6亿元、28.7亿元、37.8亿元、45.8亿元,同期净利润仅为0.32亿元、2.04亿元、3.51亿元、6.9亿元。受这两大因素影响,其债券发行公告指出:“公司盈利的可持续性不足。”

    50亿元资本金落实了吗?

    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达标必须同时符合3个指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风险综合评级在B类及以上。对照来看,到今年三季度末,百年人寿为偿付能力不达标公司。

    业内人士认为,保险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快速下滑,与负债变化、资产结构变化以及经营亏损等因素都有关系。

    为保障偿付能力,百年人寿采取了哪些措施?根据债券发行公告,其准备从三方面着手。第一,在负债端,调整产品结构,优化业务升级,引导高价值、长年期期缴费、保障型产品的销售,推动有利于提高偿付能力的相关产品销售,降低负债端成本,减少对资本的消耗,从而提升偿付能力充足率。

    第二,在资产端,通过优化投资管理策略,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提高可投资资产的运作效益,从而提高实际资本,提升偿付能力充足率。

    第三,在资本补充方面,将实施增资扩股。公告披露,公司在2017年下半年启动了战略投资者引进工作,和50多家意向投资者进行了洽谈,有20多家意向投资者完成了对该公司的尽职调查。“目前已经初步确定2家意向投资者,达成投资意向,计划2019年二季度实施增资扩股工作,预计补充50亿元左右的资本金,保障公司偿付能力充足和健康稳健经营。”上述债券发行公告指出。

    这50亿元资本金已经顺利落实了吗?百年人寿没有回应记者采访,也没有公开信息表明已经落实。同时,百年人寿还有多起股权转让尚未落地。

    从保费收入来看,今年第三季度,百年人寿的保费收入按下“减速键”,前三季度保费分别约为175亿元、145.7亿元和75.2亿元,三季度环比下降了48.4%。业务大幅减速是否与偿付能力充足率有关?分析人士认为,很可能有关。根据偿付能力监管要求,银保监会将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60%或综合偿付能力低于120%等偿付能力风险较大的保险公司列入重点核查对象。

    同时,对于综合偿付能力低于100%的险企,银保监会会根据风险成因采取责令调整业务结构,限制业务和资产增长速度,限制业务范围,责令增加资本金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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