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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信托变更投资利安人寿会计核算方法 今年预计增加净利润6.9亿元

2019-02-28 01:11

    ■本报记者 冷翠华

    从第四大股东跃升为第一大股东后,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江苏信托”)对利安人寿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利安人寿”)的股权投资也由财务投资变更为长期股权投资,这一会计核算方法的改变预计将使江苏信托今年的净利润增加6.9亿元。

    不过,从利安人寿的经营状况来看,江苏信托的投资到目前为止尚未获得良好的回报。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发布的信息,江苏信托原持有利安人寿约5.12亿股,持股比例为11.18%,为利安人寿第四大股东。由于彼时江苏信托不能实质性参与利安人寿的经营决策,对利安人寿的股权不具有控制或者共同控制,也没有重大影响,因此江苏信托将持有的利安人寿股权投资作为财务投资,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成本进行计量。

    2018年7月份,江苏信托出于业务发展需求,以自有资金分别受让3家公司所持利安人寿股份共约5.31亿股。此次股权受让价格为4.47元/股,成交金额约为23.75亿元。

    此次受让股权后,江苏信托持利安人寿约10.43亿股,持股比例为22.79%。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表示,江苏信托取得了利安人寿第一大股东身份,并且对利安人寿已经派驻有一名董事,公司管理层认为江苏信托对利安人寿已经能够实施重大影响。因此,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进行核算,会计核算方法变更日为2019年1月30日。

    由于江苏信托去年7月份受让利安人寿的股权价格为4.47元/股,而其原来持有的利安人寿股权投资份额约为5.12亿股,按照本次受让股权实际交易价格计算,公允价值约为22.89亿元,江苏信托原来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的对利安人寿股权投资初始成本约为13.7亿元。公允价值和原账面价值的差额约9.2亿元确认为当期的投资收益;剔除所得税费用后,预计增加江苏信托2019年度净利润约6.89亿元。

    据利安人寿相关负责人介绍,江苏信托成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后,目前已经完成股权变更程序,但尚未召开新一届董事会,新的高管人员变更要待董事会召开之后才能确定,因此,公司的经营策略是否发生变化也有待董事会召开后尚能明确。

    根据利安人寿去年第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到去年年底,江苏信托在利安人寿仅有一名非执行董事,即江苏信托总经理胡军。

    利安人寿成立于2011年7月14日,2018年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约110.97亿元,同比增长29.4%,原保险保费收入在91家寿险公司中排名第31位,保费增长较快,规模较为靠前。从成立以来的净利润来看,2011年至2018年,其年度净利润分别为-5485.7万元、-5458.5万元、-1.66亿元、752.9万元、-1.43亿元、-3.46亿元、-1.29亿元和-9110万元(偿付能力报告数据)。据利安人寿上述负责人表示,经仔细核算,2018年该公司已经实现了扭亏为盈,目前具体的数字还在进一步确认中,但肯定不再亏损。

    从江苏信托投资利安人寿的收益来看,2013年到2017年期间,只有2014年从利安人寿获得投资收益180.14万元,其他年份均为零收益。如今,利安人寿已经走到了寿险公司“七平八盈”的关口,其持续盈利能力如何,关系着江苏信托的投资回报。作为利安人寿的第一大股东,江苏信托将派驻哪些高管,对公司经营产生哪些方面的影响,本报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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