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默认分类

七省市再推商车费改 意在遏制险企乱打“佣金战”

2018-03-15 00:59

    ■本报记者 冷翠华

    《证券日报》记者昨日获悉,监管部门3月9日印发通知,调整部分地区商业车险自主定价范围。这意味着监管部门在7省市进一步在不同地区实行差异化的浮动系数,体现地域间的费率差异,这7个省市分别为四川、山西、福建、山东、河南、厦门和新疆。

    业内人士认为,监管机构选择这7个省市进一步调整车险费率,主要是因为这些地区拼手续费的情况较为严重,希望借此倒逼险企控制手续费,理论上有利于控制手续费,但实际效果还需要观察。

    再次下调车险系数下限

    在商业车险改革进程中,赋予并不断扩大保险公司定价自主权是政策目标之一。2017年6月份,监管部门表示,通过商业车险费率改革,保险公司通过“自主渠道费率调整系数”和“自主核保费率调整系数”获得了部分自主定价权。

    在此前两次推行商业车险费改的基础上,3月9日,监管部门印发通知,进一步扩大7省市的财险公司自主定价权。通知指出,财产保险公司在以下范围内拟订商业车险自主核保系数、自主渠道系数费率调整方案,报经监管部门批准后使用。

    在四川,自主核保系数调整范围为0.65-1.15,自主渠道系数调整范围为0.65-1.15。在山西、福建、山东、河南、厦门,自主核保系数调整范围为0.70-1.15,自主渠道系数调整范围为0.70-1.15。在新疆,自主核保系数调整范围为0.75-1.15,自主渠道系数调整范围为0.75-1.15。

    对比第二次费改后险企的费率浮动系数范围,可以发现,在这7个省市皆进一步放开了险企自主核保渠道系数和自主渠道系数的下限。其中,四川地区的上述两个系数皆从0.75-1.15调整为0.65-1.15(业内称“双65”)。到目前为止,四川的车险浮动系数比此前最低的深圳(“双70”)更低。

    从其他几个省市来看,经过此次费率调整后,山西和山东的自主核保系数从0.85-1.15调整为0.70-1.15,自主渠道系数从0.75-1.15调整为0.70-1.15;福建和厦门的上述两项系数皆从0.75-1.15调整为0.70-1.15。河南的自主核保系数从0.80-1.15调整为0.70-1.15,自主渠道系数从0.75-1.15调整为0.70-1.15。新疆的自主核保系数从0.85-1.15调整为0.75-1.15,自主渠道系数保持0.75-1.15不变。

    “从短期看,要进一步扩大保险公司定价自主权,扩大自主费率调整系数的下浮空间,并不同地区实行差异化的浮动系数,体现地域间的费率差异;从中长期看,要推动保险公司产品和服务创新,同时,要加大市场规范和整治力度,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促进车险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在去年举行的商业车险改革新闻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指出,将在全国范围内扩大自主渠道系数的下浮空间基础上,在部分地区,进一步扩大自主核保系数下浮空间,以体现地区差异化特征,业内人士认为,此次扩大7省市商业车险费率系数,正是地区差异化政策的体现。

    拟遏制险企恶性费用竞争

    对于此次监管部门进一步下调7个省市的车险系数下限,业内人士认为,皆是营销手续费偏高的地区,监管层再次放宽浮动系数的范围,是希望借助差异化手段倒逼险企停止拼费用,回归理性经营,通过系数的调整将改革的利好真正落到消费者头上。

    据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车险费率改革前车险保费折扣最低为七折,一次费改后“七折令”取消,低风险车主最低折扣可达4.3折左右。第二次商车费改后,大部分优质车主最低折扣可下降到3.8折左右,消费者有更大的受惠空间,随着此次车险系数进一步调整,优质车主将享受更低的保费折扣。

    “对于消费者而言,车险系数进一步下调,同等保额的车险保费将继续下降,获得实实在在的优惠。对保险公司而言,保费充足度将下降,承保利润压力更大,减少前端市场销售费用势在必行。”

    某财险公司四川分公司负责人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从整体来看,进一步调整车险费率对降低区域手续费会有帮助。但他同时指出,本次费改试点是否能够解决目前市场非理性竞争的问题,还需拭目以待。如果个别保险公司继续不理性竞争,一味跟随市场大打价格战,将自食亏损苦果。如果是理性经营的险企,必将控制营销费用,停止打价格战。

    同时,另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各营销渠道间的竞争格局可能会发生变化,部分此前返利高的渠道竞争力可能下降,而电网销的竞争力有可能“触底回升”。他认为,随着商车费改的深入推进,车险价格将越来越透明,同时去中介化趋势也越来越明显。从政策层面看,监管部门严禁中介代理为车主垫付保费,从险企来看,大型公司都在努力搭建自己的交易平台,各营销渠道的竞争格局或将发生大变化。

    值得注意的是,在车险二次费改之后,业内盛传监管部门将在今年推进第三次商车费改,而此次针对7个省市的进一步改革是第三次车险费改的试点还是第二次费改的进一步深化,目前并没有明确的官方说法。不过,有业内人士表示,更多地区深化商业车险费改的方案预计还将逐步推出。

上一篇:“投保人”项下误填手机号码 消费者竟收到“有效保单”

下一篇:保险业十大代表性风险管理案例出炉 最高赔付7.88亿元

转载 阅读(0) | 评论(0) 关键字:

免责声明:证券日报网博客互动平台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图片、数据及图表)均为网友自发上传,如发生图片等侵权行为与证券日报网无关。若发现疑似图片侵权行为可发送举报邮件至3164116989@qq.com。博主所发内容仅代表博主个人观点,不构成买卖股票依据,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证券日报网提供博客互动平台不代表认可其观点。证券日报网博客互动平台所有博主不提供代客理财等非法业务。有私下进行收费咨询或推销其他产品服务,属于非法个人行为,与证券日报网无关,请各位网友不要上当受骗!

昵称:  登录 | 注册

减少编辑区域 增加编辑区域

验证码:  看不清,换一张  (2000字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