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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量不是护身符 网红也不能闯红线

2021-12-11 01:11

    谢若琳

    在互联网行业,决定价值的因素,第一是流量,第二是流量,第三还是流量。这也是腾讯、阿里、字节跳动等大型平台“挟流量以令诸侯”的根源。

    过去五年中,不少“自带流量”的网红主播迅速成长为一呼万应的带货达人。他们脱胎于平台,但已不再受制于平台。仅就商业模式而言,甚至完成了很多垂直电商、品牌电商多年来都没有完成的任务,实现了对大型平台的逆袭。但是,这种“猝不及防”的成功,也使得某些带货主播开始膨胀,屡屡逾越相关红线。

    最近,宸帆电商旗下两名主播雪梨(朱宸慧)、林珊珊便因偷逃税款,被追缴处罚税款近亿元,日前两人微博也被封号。

    尽管直播带货发展迅猛,但并没有把法律“甩下”。对于带货主播而言,流量不是护身符,就算拥有了与大型平台博弈的资本,但在法律面前,从来都没有可以逾越红线的特权。

    带货主播的本质是销售。近日,人社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共同发布的《互联网营销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定义,互联网营销师是在数字化信息平台上,运用网络的交互性与传播公信力,对企业产品进行营销推广的人员,分为选品员、直播销售员、视频创推员、平台管理员4个工种。

    以雪梨为例,宸帆电商就是她一手创立的,在公司里她是老板,在直播间她是销售,在公众领域她已经成为明星。在今年举办的第二届“雪梨粉丝节”上,雪梨站在舞台上对明星汪苏泷说,“我一直是他的粉丝,没想到他先来了我的粉丝见面会。”

    拥有巨量粉丝后,部分头部主播掌握了话语权,创立自己的品牌切入生产环节,同时在销售端对同行恶语相评,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在要求“全渠道最低价”、“更多的流量倾斜”之外,还打起了偷税漏税的主意。

    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头部主播作为公众人物更应合规经营、依法纳税。头部主播要摆正自身的位置,不以流量来胁迫平台,不以粉丝来绑架品牌,对每一款产品负责,对每一个消费者负责,对每一位员工负责。聚光灯下,更应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谈举止。否则,成于聚光灯,也会败于聚光灯。

    此外,主播们的偷漏税行为也与平台长期以来在税收管理方面“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无关系。对平台而言,应切实履行审查责任,加强平台治理与签约主播的培训引导工作,谨防唯流量论,对售假、逃税、虚假宣传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主播采取永久封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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