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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垄断 设立资本扩张“红绿灯”正当时

2021-11-20 00:18

    谢若琳

    11月18日,国家反垄断局正式挂牌,这是今年以来我国继推动修正反垄断法后,在反垄断规范中又一标志性举措,也是反垄断执法机制的新起点。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国家反垄断局局长甘霖近日表示,要着力完善公平竞争制度,推动加快修订反垄断法,不断健全制度,为市场主体明确规则、划出底线,设置好“红绿灯”。

    1890年,美国国会通过世界第一部反垄断法《谢尔曼反托拉斯法》。此后百年历史中,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反对巨头垄断市场已经成为国际共识。

    经过13年调研、起草和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于2008年8月份正式施行,企业签署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违法实施经营集中等垄断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今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查处头部企业垄断行为,严格审查平台企业并购案件。比如,先声药业、阿里巴巴和美团均被认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被分别处以1.007亿元、182.28亿元、34.42亿元的罚款;扬子江药业、公牛集团被认定签署垄断协议,分别被处罚款7.6亿元、2.9亿元;腾讯持股的斗鱼、虎牙合并被叫停等。

    市场经济越发展,公平竞争就越重要。笔者认为,资本看似无序,实则暗埋意欲垄断的草蛇灰线,当垄断的红利大于创新的红利时,就会压制创新。贯彻反垄断方针,给资本扩张设置“红绿灯”,避免“一家独大”赢者通吃,保护中小企业的发展空间,让竞争者拥有公平的机会,也就是给市场创新留有空间。

    事实上,反垄断也是经济全球化的必然趋势。近年来,大众、宝马、谷歌、苹果、Mate(原Facebook)、亚马逊等跨国公司均遭遇过反垄断调查。近年来,欧盟委员会对谷歌三次反垄断处罚,合计处罚金额超过80亿欧元。今年4月份,欧盟正式对苹果发起反垄断诉讼。

    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中国企业已经崭露头角,遵守各地反垄断条约,避免境外反垄断法律风险也成为巨头的必修课。11月1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还发布了《企业境外反垄断合规指引》,建立境外反垄断合规管理制度,鼓励企业设立境外反垄断合规管理部门开展专项工作,并就企业在境外反垄断诉讼、应对境外反垄断风险等情况作出规定。

    全球范围内,中国企业要想走得长久,只有互联互通力出一孔,共同维护公平、高效、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破除垄断充分激发市场发展动力,才能进一步提高企业整体竞争力。如果各大企业都在自我“壳子”里享受垄断红利,或许会获得短期暴利,但长期来看不但阻碍产业发展,也终将失去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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