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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份以来两市约270家公司被处罚 吉药控股因误导性陈述领顶格罚单

2019-12-02 03:38

    本报记者 桂小笋

    同花顺数据显示,今年下半年以来(即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两市约有270家公司被各类主管部门处罚,其中,信息披露仍是这些公司被处罚的主要原因。

    具体来看,这些被处罚的公司,“信息披露虚假或严重误导性陈述、未及时披露重大事项、未及时披露定期报告”等内容在被处罚的原因中占据主流,此外,被处罚的原因还包括业绩预测结果不准确或不及时等。

    处罚措施来看,多数公司是被警告、公开谴责,只有部分公司被同时处以罚款。不过,有多家公司在短期内被两家以上的主管部门处罚。

    11月27日和11月28日,吉药控股分别发布了两则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被交易所公开谴责处分,以及被吉林证监局行政处罚。

    公告称,今年7月24日,吉药控股发布《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下称《公告》),披露“经公司与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友好协作,待该办法具体实施细则出台条件成熟后,再继续推进谋划上市公司控制权转让、筹划发行股份等方式购买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事宜”。上述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表述在吉药控股与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意向协议之解除协议》中不存在。

    《公告》披露后,吉药控股股票连续2日涨停,股价从5.40元涨至6.53元,涨幅20.93%,而2019年7月25日、7月26日两天,创业板指数分别上涨0.8%、下跌0.27%。《公告》引发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声明及交易所问询,2019年7月26日收市后,吉药控股发布《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的更正公告》,披露“鉴于目前重组方案尚不具备实施条件,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面临较大不确定因素,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意向协议》,公司与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再筹划相关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由于吉药控股2019年7月24日《公告》披露的相关信息与事实不符,存在误导性陈述,而且,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公告、相关协议、微信记录、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鉴于此,吉林证监局给吉药控股开出了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的处罚,多位公司高管被处罚。

    对此,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介绍,“重组失败与重组阶段性暂停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事,吉药控股误导投资者将重组失败理解为阶段性暂停,这是典型的误导性陈述,因此被顶格处罚。从表述内容来看,吉药控股主观上有明显恶意,客观上也造成了股价剧烈波动,投资者损失与吉药控股的误导性陈述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分手了就是分手了,吉药控股非要说别人还会再娶它,吉药控股要为它的‘虚荣心’买单。”王智斌介绍,“具体而言,今年7月25日、7月26日买入吉药控股且截至7月26日仍持股的投资者,均有权向吉药控股提起索赔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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