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默认分类

开年以来60家上市公司收到问询函 覆盖京沪深三大交易所

2022-01-22 00:27

    本报记者 谢岚

    见习记者 李雯珊

    上市公司收到问询函件似乎已成A股市场寻常事。《证券日报》记者根据上交所、深交所与北交所的公开信息整理发现,截至2022年1月21日发稿,年内共有60家公司收到交易所的问询函件。其中上交所发出13家,深交所发出46家,北交所发出1家。

    前海开源基金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表示:“问询函件对上市公司领导层、股东有警示作用,有利于防止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发生。同时也提醒了投资者,切忌盲目跟风炒作。”

    “问询函件会涉及上市公司很多方面,主要是根据公司的经营动态进行监管,有很多公司为了自身目的掩盖一些事实或造假,做不到真实的信息披露。监管层通过问询函件的方式有效提升了信息披露对称度,还能让公司感受到压力,从而提高自查能力,实现以问询督促自查的正循环。”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招商证券保荐代表人向记者如是说。

    问询函件主要包括监管函、问询函和关注函三类,根据公开信息,大部分问询函件内容主要涵盖公司经营,财务,管理,业绩,信披等相关重大事项,特别是受市场关注的热点与重大问题。

    “其中,关注函一般起到提醒督促作用,要求上市公司运营管理依法合规,认真、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广东圣马律师事务所主任田勇解释说。

    *ST猛狮在开年短短的20天内就已收到4次关注函,成了年内收到关注函最多的公司。深交所主要就该公司的债权债务问题进行问询,让广大投资者能够更好地了解其债权债务问题处理情况,提升信息对称度。

    “虽然问询函件中并没有实质性经济处罚,却会影响投资者对上市公司基本面的判断,对上市公司产生影响,可以在减少对市场运行干扰的同时实现‘强监管’效果。”香颂资本执行董事沈萌向记者如是说。

    田勇告诉《证券日报》记者,发问询函件是比较常见的监管方式。“问询函,一般是针对‘上市公司是否违反《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监管规定’进行的询问,故含有让上市公司补充和披露相关信息、核实相关问题的要求,需要上市公司予以明确的回答和解释。”

    记者梳理以往情况发现,有不少上市公司在收到问询函后,会对外发布公告表示将延期回复,这一情况非常普遍。

    田勇认为:“部分上市公司选择延迟回复问询函,除极少数是工作繁忙外,一般是‘确有问题存在、改正沟通还需时间’的情况,总体上看,问询函起到了很大监管警示效果。”

    “延迟回复现象说明有些上市公司还不适应新的监管体系和方式,针对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规则,应做更多准备。”沈萌表示。

    “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持续发展、不断创新,上市公司数量多、体量大、品类繁杂,监管难度也相应增大。通过问询函件等方式,对上市公司的监管能力、监管力度将不断强化。”田勇补充说。

上一篇:镍锡供不应求价格创历史新高 多家上市公司深度布局

下一篇:新能源汽车消费利好频频 多地推送免费停车“红包”

转载 阅读(0) | 评论(0) 关键字:

免责声明:证券日报网博客互动平台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图片、数据及图表)均为网友自发上传,如发生图片等侵权行为与证券日报网无关。若发现疑似图片侵权行为可发送举报邮件至3164116989@qq.com。博主所发内容仅代表博主个人观点,不构成买卖股票依据,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证券日报网提供博客互动平台不代表认可其观点。证券日报网博客互动平台所有博主不提供代客理财等非法业务。有私下进行收费咨询或推销其他产品服务,属于非法个人行为,与证券日报网无关,请各位网友不要上当受骗!

昵称:  登录 | 注册

减少编辑区域 增加编辑区域

验证码:  看不清,换一张  (2000字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