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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杜雨萌
9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对外发布的《关于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健全完善相关金融政策,引导和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是在煤炭开发、生产、储运、使用全产业链各环节,综合运用先进技术和管理等手段,控制和减少污染物及碳排放,提高煤炭利用效率的活动,对于充分发挥煤炭兜底保障作用,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新质生产力具有重要意义。”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说。
作为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顶层设计文件,《意见》提出,到2030年,煤炭绿色智能开发能力明显增强,生产能耗强度逐步下降,储运结构持续优化,商品煤质量稳步提高,重点领域用煤效能和清洁化水平全面提升,与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相适应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体系基本建成。
从内容上看,《意见》从煤炭开发、生产、储运、使用四个环节部署了十五项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
比如,在构建绿色协同的开发体系方面,《意见》提出,一是加大煤炭绿色勘查力度,运用绿色勘查技术,加强煤炭资源综合勘查、分类分级评价和煤矿精细化勘查。二是合理优化矿区规划布局,统筹资源禀赋、输送通道、消费需求等,科学谋划煤炭产能布局,加强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管理。三是推动煤炭集约高效开发,因地制宜推广绿色开采技术,科学划分矿区井(矿)田,合理确定煤矿建设规模,科学设置禁采限采区域,加强煤与共伴生资源协同开发。
再比如,在构建清洁完善的储运体系方面,《意见》称,其一,优化煤炭储运网络,不断完善煤炭铁路运输网络,改善区域煤炭运输公路网结构,优化煤炭港口布局,合理布局煤炭储备。其二,提高煤炭储运清洁化水平,持续推进煤炭运输“公转铁”“公转水”“散改集”,进一步提高煤炭主产区中长距离煤炭铁路运输比例,鼓励采用封闭式方式和新能源车辆短距离运输煤炭,提高生产、流通和消费各环节储煤设施清洁环保水平。其三,提升煤炭流通效率,推动煤炭运输、仓储、加工配送一体化融合发展,推动煤炭物流标准化建设,持续深化煤炭市场体系建设,推动完善全国统一的煤炭交易市场。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政策支持,开展评估督导,指导督促各地各有关方面因地制宜细化政策措施,认真抓好《意见》贯彻落实,推动全面加强煤炭全链条清洁高效利用,更好支撑保障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其中,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方面,《意见》明确,落实支持“两重”建设有关重点任务,推进符合条件的煤电机组低碳化示范项目建设。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大对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转型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对采用充填开采、实施智能化改造等绿色高效生产方式的煤矿给予产能置换政策支持。发挥中央企业引领带动作用,对在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企业,在业绩考核上给予一定政策激励。
(编辑 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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