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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发文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2020-12-03 21:19

    本报记者 杜雨萌

    12月3日,《证券日报》记者从住建部获悉,为构建为老服务供给体系,更好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着力破解高龄、空巢、独居、失能老年人生活照料和长期照护难题,近日,住建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意见》(下称《意见》)。

    具体来看,补齐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短板方面,《意见》提出,盘活小区既有公共房屋和设施,保障新建居住小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加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点和综合利用,推进居家社区适老化改造。

    在推行“物业服务+养老服务”居家社区养老模式方面,《意见》提出,养老服务营收实行单独核算,支持养老服务品牌化连锁化经营,组建专业化养老服务队伍。其中,鼓励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养老服务专业人员队伍,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纳入公租房或政策性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在丰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内容方面,《意见》提出,支持参与提供医养结合服务,支持开展老年人营养服务和健康促进,发展社区助老志愿服务,促进养老产业联动发展。

    在积极推进智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方面,《意见》提出,建设智慧养老信息平台,配置智慧养老服务设施,丰富智慧养老服务形式,创新智慧养老产品供给。

    此外,《意见》在完善监督管理和激励扶持措施方面强调,要拓宽养老服务融资渠道。鼓励商业银行向提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发放资产(设施)抵押贷款和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并参照贷款基准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支持物业服务企业以企业未来收益权、土地使用权为担保发行债券。鼓励商业保险、基金、信托、社保基金等资金投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项目,降低物业服务企业负债率。

(编辑 上官梦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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