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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十三五”时期我国产业扶贫、消费扶贫成果丰硕

2021-02-25 11:38

    本报记者 包兴安

    2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十三五”时期,832个已摘帽国家级贫困县企业生产经营量质齐升。扶贫龙头企业规模和效益不断向好,消费扶贫产品销售良好,扶贫攻坚成果丰硕。

    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2016年-2020年,832个已摘帽国家级贫困县企业生产经营量质齐增,发展态势良好。“十三五”时期,832个已摘帽国家级贫困县企业销售收入保持较快增长,年均增速达14.6%。其中,2016年-2018年增速分别为18.6%、11.7%和8.5%,2019年增速提升至18.7%,2020年虽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但仍保持15.9%的水平,比全国企业平均水平高9.9个百分点。

    全国8000户扶贫龙头企业九成以上来自于农林牧渔业、制造业和批发零售三类行业,重点围绕农业以及农产品的加工、销售进行产业布局。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十三五”期间,扶贫龙头企业经营规模迅速扩大。2016年以来,从事三类行业的扶贫龙头企业营业收入年均分别增长40.1%、27.6%和36.2%,拉动扶贫龙头企业总体营业收入年均增长33.3%,户均营收规模从2015年的1044万元扩大至2020年的4383万元。此外,2020年全年销售过亿元的扶贫龙头企业数量是2015年的3.3倍。

    从增值税发票数据来看,扶贫龙头企业经营效益不断改善。2016年以来,扶贫龙头企业实现利润总额年均增长43.9%,户均实现利润额从2015年的108万元扩大至2020年的673万元;企业销售利润率从2015年的10.4%提升至2020年的15.4%,其中制造业、批发零售业分别从9.5%、3.3%提升至9.9%和4.3%。从年盈利超千万元的扶贫龙头企业数量看,2020年户数是2015年的5.1倍。

    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十三五”时期,全国4500余户扶贫产品经销样本企业销售收入年均增长9.4%。扶贫产品由初级农产品向深加工农产品转变的趋势更加明显。2020年,农副加工产品销售收入占扶贫产品的比重达35.7%,较2017年占比提高了近5个百分点,明显高于米面粮油(29.2%)、禽畜蛋奶(17.6%)、新鲜果蔬(9.3%)和中药材(2.8%)等初级农产品比重。从产品销售增速看,农副加工产品近两年销售收入增速分别为12.8%和31%,向好趋势明显;菌类、水产品等销售收入增速也较快,年均增速分别为67.4%和56.2%。

    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站在“十四五”开局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点上,税务部门将认真落实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强化税收大数据分析运用,助力扶贫产业发展,巩固扩大脱贫攻坚成果,在乡村振兴中再立新功。

(编辑 张明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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