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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明确国企资本金注入采取三种方式

2017-03-30 03:11

    ■本报记者 包兴安

    3月29日,财政部发布的《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暂行办法》表示,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采取向投资运营公司注资、向产业投资基金注资以及向中央企业注资三种方式。

    分析人士表示,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有利于推动投资运营公司调整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增强国有资本控制力。而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产业投资基金,有助于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领社会资本更多投向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生态环境保护、科技进步、公共服务、国际化经营等领域。

    《办法》表示,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除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和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外,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及相关改革成本支出;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其他支出。

    据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及相关改革成本支出,是指用于支持投资运营公司和中央企业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解决国有企业存在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弥补国有企业改革成本等方面的支出;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是指用于引导投资运营公司和中央企业更好地服务于国家战略,将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资本性支出。

    《办法》指出,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及相关改革成本支出实行专项资金管理,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由财政部商相关部门制定。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方向和重点,应当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需要以及不同时期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任务适时进行调整。”负责人表示。

    负责人表示,财政部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规定,将预算资金拨付至投资运营公司、产业投资基金和中央企业。投资运营公司和中央企业应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属于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的,应及时落实国有权益,并根据明确的支出投向和目标,及时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活动,推进有关事项的实施。

    《办法》要求,财政部、中央单位应当加强对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管理,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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