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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包兴安
“中国的宏观税负水平总体上较低。”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日前刊发由国税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撰写的《“死亡税率”引发的税负问题思考》。李万甫表示,由于不同税种的计税依据不一,税率设定不同,对企业而言,衡量企业税负的轻重,不能简单片面只看税率的高低,税率并不等于税负,应当从多维度综合衡量。
日前,有关媒体相继报道“死亡税率”问题:“当前我国企业实际税费负担接近40%,对企业来说意味着死亡。”。其核心要义就是:税负过重严重影响企业生存空间,是导致经济下行压力的主要原因。
“这一说法的提出,引发社会公众对税负问题的误解,带来一系列负面效应。”李万甫指出,30%-40%的“死亡税率”是“我国当前经济持续低迷的真实原因”这一结论,严重曲解和低估了导致经济下行压力的深层次原因。经济增速下滑的诱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体制因素,又有制度因素,也有市场环境变化的因素。中国宏观税负近些年来一直稳中有降,特别是一系列减税降负措施的陆续出台,企业税负大大减轻。宏观税负并没有统一的口径,通常结合政府收入构成状况,分为大、中、小口径。
据李万甫介绍,大口径宏观税负是指政府全部收入占GDP的比重,按照IMF统计口径测算,2012—2015年中国宏观税负接近30%,远低于发达国家平均水平42.8%,也低于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33.4%;中口径宏观税负是指税收收入和社会保障缴款之和占GDP比重,按照OECD测算口径,2012-2015年中国宏观税负23.4%,2014年OECD国家平均水平为35.5%;小口径宏观税负是指税收收入占GDP比重,2012-2015年中国宏观税负18.5%左右,并逐年下降,按照IMF数据测算,2013年发达国家为25.9%,发展中国家为20.4%。
此外,中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高新技术企业适用15%税率,世界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126个国家标准税率平均为23.7%,欧盟国家所得税标准税率平均为22.1%,OECD国家平均为24.8%;中国增值税标准税率为17%,还有13%、11%和6%的低档税率,实行增值税国家的标准税率平均为15.7%,欧盟国家增值税标准税率平均为21.6%。
李万甫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建议推进清费立税进程;二是加大减税降负力度;三是逐步提高直接税的比重,加快推进个人所得税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改革,积极研究房地产税立法,扩大企业所得税税基,规范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