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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需各方通力协作形成“一盘棋”

2017-08-11 00:57

    ■朱宝琛

    不可否认的是,监管层对资本市场上的一些违法违规行为是严厉打击的,并且也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然而,打击力度再大、惩处再严,一些违法违规行为依然存在。一些人为了自身的利益,还是铤而走险。

    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监管层力争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并且出手迅速。以今年上半年的稽查执法为例,证监会在坚持依法、全面、从严打击证券期货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进一步创新稽查执法思路,优化案件组织模式,着力提升专业化和科技化水平,持续推进规范化、正规化建设,稽查执法快速反应能力不断增强,实现案件办理效率和效能的“双提升”。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针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案件、炒作次新股等恶性操纵案件、内幕交易案件等市场热点主动出击,证监会集中部署了三批43起专项执法行动案件,对市场形成有力震慑,及时遏制了违法行为的蔓延,引发社会积极反响。同时,衔接配合,探索采用“情报导侦”衔接方式,建立证监稽查与刑事侦查“信息共享、同步推进、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的办案模式。充分利用公安部五个证券犯罪侦查基地办案优势,及时移送一批案件线索,案件查办效果显著。

    应该说,这些举措对震慑违法违规行为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但是,打击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光靠证监会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公安机关、司法部门等配合。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司法部门在这方面至少有过两次公开表态:第一次是6月初的“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表示,要抓紧起草操纵证券、期货市场行为以及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利用内幕信息交易等犯罪的司法解释,积极配合中央有关部门推进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第二次就是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印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依法严厉惩治证券犯罪行为,防范和化解资本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促进资本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

    同时,司法部门也审理了一些与资本市场相关的案件。比如,今年7月28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上海市首例使用“抢帽子”手法操纵证券市场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操纵证券市场罪对被告人朱炜明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6万元,扣押在案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必须保持高压态势,通过全方位监管执法,有效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时,还需要各部门通力合作,形成“一盘棋”,要严打、严查,更要严惩。比如,要按照重典治乱、猛药去疴的原则,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提高对欺诈发行股票、违规披露信息等违法行为的处罚、量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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